生产经营篇
(一)受疫情影响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如何合法有效降低人力成本?
企业可以与员工及时沟通、最终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和安排待岗,以合法有效的降低人力成本和运营风险。切忌简单粗暴、毫无预警的单方降薪。
1.注重与员工的坦诚沟通和交流,如果企业确实有困难的,共同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2.如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的操作难以具体落实的,尽量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明确企业与员工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面临疫情,企业能借助什么政策缓解经营压力?
1.申请“稳岗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即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具体标准为企业及其员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各省市有所不同。
2.持续关注企业所在地政府、所在创业园区甚至是所租物业公 司的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并主动申请。各省市已发布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如金融扶持,社保缓交政策,退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政策,办理延期纳税等等。
3.争取房租减免。目前,已有万达、保利等大型房企及购物中心站出来免收商家房租以共渡时艰,对于广大的创业企业,创始人也可以关注相关信息,甚至是尝试主动与办公场所的出租方或物业方进行沟通,争取有机会减免一部分房租。
4.关注所在创业园区和所在地政府后续一段时间之内的优惠 政策和扶持措施,尽最大可能多方面地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时间。
(三)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如何协商房租减免?
1.查阅合同文本:首先查阅租赁合同是否有类似“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市政建设、自然灾害、战争等事件’)致使无法正常经营的,应减免该期间的租金”的条款。
2.与出租方协商并达成相关书面协议;对于企业来说,由于疫情原因停业已无法达成合同目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就租金减免数额达成一致。达成一致后,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就具体减免数额进行约定,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3.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一旦出租方拒绝接受协商或协商不一致,在承租方拒不缴纳停业期间租金的,出租方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应及时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注意3年诉讼时效期限。
(四)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否裁员?
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可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
(五)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可否推迟发放工资?
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经与本单位工会及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可以延期支付。可以无需经过员工同意。
(六)企业可否因产品断供而任意涨价?
企业不能随意涨价,在全国统一应对疫情的局势下,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及政府号召,根据市民生活或防控工作的物资需求,安排生产。企业随意涨价的,对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严重者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因疫情影响,企业无现金流,银行贷款到期如何处理?
企业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实际情况,提供有效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等证明材料,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绿色通道服务,协商短期贷款还款期限或者续贷,减轻还款压力。银保监办发〔2020〕10号通知:《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给予企业扶持。
(八)受到疫情影响,企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处理?
我们根据付款企业的资金状况和未来履约能力采取不同方案。如果是资金状况良好,抵抗风险能力较强企业,可以采取延期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承兑付款等形式。反之,可以采取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提供担保等形式处理,新业务需要现款现货。对于风险已经比较高的企业,需要终止合作,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清收处理。
(九)疫情期间的诉讼仲裁事件如何处理?
1.法院诉讼延期。企业立案可以通过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进行;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法院原则上亦同意延期开庭审理;
2.仲裁案件延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各分会等仲裁机构已经发出通知,将原定于2020年2月15日及之前举行的开庭审理延期举行,具体开庭时间由仲裁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立案事宜要求尽量采取网上立案(贸仲在线立案系统http://online.cietac.org/)、邮寄立案等方式进行立案;
3.疫情引发的相关事实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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