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国政府针对大型互联网公司推出新的数字税,为经合组织正在牵头讨论的数字税征收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但其他成员国就征税对象等问题仍存分歧。
法国经济与财政部发布新闻公告称,经济与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向政府内阁提交一份征收数字税的法律草案。根据该草案,法国政府自2019年1月1日起向谷歌、亚马逊、脸书等30余家全球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以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和本地企业一样公平纳税。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和在法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公告称,这些互联网巨头将为发送定向广告等业务交税,征税仅针对在法国开展相关业务的营收。公告还指出,线上销售、通信服务和支付服务等并不受新税种影响。
路透社文章称,法国此举将加大美国在新一轮多边讨论中面临的压力。这一讨论由经合组织牵头,涉及如何在数字年代改革企业税务体系。经合组织目前正在收集成员国意见,在6月于福冈市举行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汇报。
据悉,经合组织欲修改对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国利润的征税规则,应对跨境网络交易。关于这一点,美国、日本、欧洲的成员国出现分歧。
欧方希望建立起一个系统,可让美国硅谷公司将更多利润配置到这些地区用以纳税。英国的方案甚至提出对社交网站用户参与产生的利润予以征税。
日方要求避免过度扩大对象,会造成商户额外负担,影响经济活力。避免可能因各国解释不同造成双重征税,所以日本经团联提议创建常设的纷争处理机关。
来源:中国贸促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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