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5.52%~108.60%、补贴率为37.91%~142.37%。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1.出口商为香港广沙百福有限公司(Hong Kong GSBF Company Limited),生产商为佛山市顺德区广沙百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GSBF Tank Inc.)(广东)的倾销幅度为37.41%;2.出口商和生产商均为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Shandong Huanri Group Co. Ltd.):25.52%;3.出口商和生产商均为嘉兴压力容器厂(Jiaxing Pressure Vessel Factory)(浙江):26.28%;4.中国普遍:108.60%。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认定:1.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Shandong Huanri Group)(强制应诉企业):37.91%;2.包括丰安五金机械(深圳)有限公司(Tpa Metals & Machinery (Sz) Co., Ltd.)(强制应诉企业)、广州市狮牌钢瓶有限公司(Guangzhou Lion Cylinders Co. Ltd.)、湖北大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Hubei Daly LPG Cylinder Manufacturer Co., Ltd.)、台山市机械厂有限公(Taishan Machinery Factory Ltd)(广东)、武义西林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Wuyi Xilinde Machinery Manufacture Co., Ltd)等在内的6家企业依据“不利可得事实原则”(AFA)获得142.37%的惩罚性反补贴税率;3.中国其他企业:37.91%。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9年8月1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9年8月8日发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8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沃新顿工业公司(Worthington Industries)和Manchester Tank & Equipment Co.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和泰国的进口钢制丙烷气瓶启动反倾销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制丙烷气瓶启动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7311.00.0060和7311.00.009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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