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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企如何低成本化解海外纠纷?

    2018-05-16  点击:[]

    近年来,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活动激增,相关法律纠纷也频频发生。“发生诉讼后该如何选择律师?在仲裁程序中如何选择仲裁员?有没有节约成本的方法?”在日前举办的跨境项目投资研讨会上,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清提出了我国中小企业走向海外遇到纠纷后最为关心的问题。

    经验不足、信息缺失、成本紧张……导致很多规模不大的中企在面临境外纠纷时无法客观审视利弊,往往得到消息后快速作出放弃应诉的决定,或是没做足准备就硬着头皮参与仲裁等程序,很难取得满意结果。“在对外投资时,我们可以通过和解等方式解决一般的合同纠纷,但面对找上门来的官司,我们往往不知所措。”一名网卡企业销售经理告诉记者。

    “企业在境外遇到纠纷时,先要找律师。可以选择与中国律师、国外律师或中外律师合作三种方式。如果遇到境外诉讼,只能选择后两者。如果走仲裁程序,三者皆可。”李清介绍道。

    条件允许时,中、外律师合作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选项。但实践中预算不足或资金有限的企业不能同时支付中、外律师费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时只聘用中方律师参与,也能达到胜诉目的。”李清举例说,国内A公司在境外收购了两块油田。开采后,英国B公司提出,其对这两块油田有分成权。不过,B公司的分成体系从其他公司购买,且经过多次辗转才到手。此外,B公司主张的收益分成计算方式对A公司不利。A公司一方面担心B公司提出受让的分成权有瑕疵,导致未来其他人主张同一分成权。另一方面认为B公司提出的收益分成计算方式不合理,计算出的收益分成数额过高,因而拒绝向B公司支付收益分成。B公司随即向A公司发出仲裁通知,启动仲裁程序。

    “该案从A公司收购油田到B公司收购油田,已经过去了20多年。A公司虽然规模不小,但由于项目时间跨度太大,没有划拨给此案的经费,所以雇不起国外律师。”李清表示,这种情况下,企业找到经验丰富的中国律师,并充分利用中国律师的人脉,以专家证人为突破口,最终取得理想结果。

    “确认B公司是否有分成权以及收益分成计算方式是双方的核心争议焦点,属于石油法中的细分领域,熟悉该法律条款的专家非常少,全国仅有三位教授可以胜任。本案律师帮忙找到的专家证人和对方找的专家证人就是其中两位,两人同在一所院校授课,彼此熟悉,所以庭审对抗并不激烈,令本该剑拔弩张的庭审顺利结束。”李清说,企业可先聘用中方律师,帮忙把关后,再看有无请国外律师的必要。

    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守志看来,中方律师在仲裁案件中作用非常关键。

    “很多大型律所有与国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长期合作的经验,对不同地区、法域的国外律师水平较为了解。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推荐优秀的国外律师,另一方面可在中外律师间起到桥梁作用。”

    张守志表示,在大多数境外仲裁案件中,中国企业往往处在被诉的角色,如涉案金额巨大,一旦败诉,就可能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或负责人面临“被问责”的风险。出于各种顾虑,客户在叙述案情时,可能会出现疏漏关键事实的情形。中国律师更了解国情,此时更能体会企业的处境,利于帮助企业梳理案件事实,并在案件事实有矛盾、冲突和缺失的情况下,鼓励客户向国外律师说明完整案情。

    进入仲裁程序后,选择中国仲裁员或国外仲裁员也是企业非常看重的问题。在国际上常见的三人仲裁庭中,仲裁员分为首席仲裁员和边裁。边裁一般由当事人分别指定,再由边裁共同选择首席仲裁员。大多数情况下,首席仲裁员和对方选择的边裁都是外籍。

    很多中国企业选择仲裁员时比较注重国籍。对此,李清表示,相对仲裁员国籍来说,企业选择的仲裁员说话份量、对另外两位仲裁员的影响力更为关键。有些仲裁员德高望重,在业内很受尊敬。他们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会公正尽责,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来源:中国贸促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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