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七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京举办。近300名来自反垄断执法机构、国际组织、其他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中外代表参加了论坛。
2018年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指出,10年来,《反垄断法》实施取得了开创性成就,竞争政策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反垄断监管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建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认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反垄断法》也应进一步优化。一方面,应在总结过去10年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反垄断法制度体系,厘清概念、明确适用原则,为反垄断执法、司法和守法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规范依据。推动中国竞争政策的顶层设计,逐步强化其在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应尽快推进处于基础性地位的竞争政策法制化,尤其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制化,与反垄断法律制度有效衔接,以明确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用竞争法治更好、更快地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
从国际环境来看,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经济全球化面临重大挑战,多边贸易体制经受考验,中美贸易纠纷愈演愈烈,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环境变得更加严峻,竞争压力增大。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主体也发生巨大变化,三家执法机构合并为一家。执法主体的融合,有利于执法标准统一和执法行为协调。面对国内国际环境的新特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指出,做好新时期反垄断工作要有全球视野。中国一直致力于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经济已深深地融入全球经济之中。尽管目前全球化进程受到一定阻碍,但全球化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在这种历史趋势之下,反垄断工作要比前10年更为突出、更为自觉、更为主动。
竞争倡导的有效实施,可以预防和减少行政垄断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对此表示,现阶段,竞争倡导在中国仍面临着许多艰巨的任务,有关部门应继续重视对国际经验的借鉴,参考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先进的竞争制度,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要素相结合,使其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有关机构可以通过组织论坛、研讨会以及与其他消费者、企业、专家、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间的互动来倡导竞争,增强社会公众的竞争意识。
来源:中国贸促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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