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最为有力也最为机密的创新成果,一直以来备受企业与社会的关注。对很多企业而言,商业秘密是其克敌制胜的秘密武器,是其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所在,也是企业集中力量保护的重点对象。再加上,近年来离职员工带走企业商业秘密现象频发,对企业的研发也将造成重大影响。
“商业秘密维权难是长期以来困扰企业的重大难题,其关键在于商业秘密案件具有隐秘性等特点,取证难度极大。”安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邹雯表示,企业一定要做足功课,预防商业秘密泄露。
一般来说,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信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都构成商业秘密民事侵权。
邹雯指出,商业秘密的保护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明确企业商业秘密的范畴。每个企业都有自己不同的情况,但不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有共通之处。比如业务布局、业务规划、薪酬水平等。
客户名单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吗?客户名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比如客户需求类型、需求习惯、经营规律、价格承受能力,甚至还有客户业务主管人员的个性等深度信息。只有具备了这些深度信息,才有可能构成商业秘密。
如果企业把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需要付出一些代价。比如,一个贸易类企业,客户名单是企业非常核心的机密文件或核心竞争力。企业需要安排人力物力,对客户名单做深度信息的挖掘和整理,并以证据化的形式保留下来。侵权手段越特殊,客户信息具备秘密性的可能就越大。如采用签名、电话、入室盗窃等手段获得客户信息,则该信息被认定为商业秘密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客户名单能不能构成商业秘密,其核心是内容的深度性。客户名单人数不多,但是具备一些非常深度的信息,这些深度的信息并不是这个领域里的竞争对手能够轻易获得的,那么这些深度信息就令客户名单具备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二是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比如区分不同的密级,有的企业会分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核心的商业秘密,二级次之,三级再次。针对不同密级的商业秘密,一旦发生泄漏,需要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样的。如果一级商业秘密被触及,应直接采取外部法律行动;如果是二级或者三级,可以采取谈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是保留研发证据。只有商业秘密完全公之于众,其研发成本才算损失殆尽。这种情况下可以用研发成本来计算权利人损失,也可以用研发成本来计算刑事案件的判决数额。
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与否如何界定?常见的方式有:离职员工因泄愤把商业秘密公布到网上;商业秘密被掌握后,当事人就迫不及待地申请专利。一旦申请专利,就会涉及公开的问题。
四是设立保密措施,并加以证据化。比如,限制外来人员接触竞业限制,实施保密审查。同时,安装监控软件,令保密措施必要时能向法庭呈现。
五是诉讼联动。一旦遭遇商业秘密泄露,维权分两步进行。先把相关证据都固定下来,令侵权行为人定罪量刑。再通过民事诉讼对恶意窃取商业秘密的竞争对手进行第二轮打击。
在此过程中,如何固定证据,满足商业秘密案件的立案标准非常重要。根据相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要有关于秘密性、侵权比对一致性的鉴定,发生侵权、有经济损失的证据等。”邹雯表示,这些证据的获取难度非常大。企业可以从终端产品出发,观察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并围绕相关内容扩大搜查范围。或搜集离职员工窃取秘密的相关证据,提交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去做调查。
受损企业的侵权损失该如何计算?邹雯介绍说,一种情况是商业秘密因侵权为公众所知悉。企业应保留好研发成本资料,请评估公司对研发成本做确认。同时考虑该行为是否是完全市场化行为,可以参考普通许可费来计算相关费用。另一种情况是商业秘密没有用于生产为公众所知悉,主要是导致了权利人利润的减少。按照司法解释,有两种计算方式。第一种是按照权利人因侵权造成的销量减少总数乘以权利人每件产品合理利润所得之积。第二种是用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再乘以权利人每件产品合理利润所得之积。
来源:中国贸促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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