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美国知识产权所有人协会(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ociation,简称“IPO”),成立于1972年,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是美国唯一对所有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服务的协会。其宗旨是在美国及全球范围内倡导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提供更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IPO为其会员提供一系列广泛的服务,包括:支持会员与立法和国际事务相关的利益;分析当前的知识产权问题;信息及教育服务;向公众传播有关知识产权重要性的信息。本文是IPO“特别301”调查评论意见的综述。)
2019年2月2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简称USTR)就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举行2019年“特别301”听证会。美国知识产权所有者协会(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ociation,简称“IPO”)执行董事马克·劳勒斯出席并作证。在此之前,IPO就特别“301”调查提交了评论。
IPO的评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列举了12个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在这12个国家中,有4个亚洲国家,分别是中国、印度、沙特阿拉伯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3个南美国家,分别为阿根廷、巴西、厄瓜多尔,其他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俄罗斯、南非。第二部分指出了联合国(UN)、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多边组织及其成员国开展的一些旨在弱化知识产权的工作及措施,IPO就这些做法和措施可能会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及全球创新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出了担忧。
一、特定国家的问题
IPO的评论意见中列举了12个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与药品专利相关的制度、专利授权标准及商业秘密的保护。
1.阿根廷
(1)积压所导致的知识产权价值削弱及权利明确性的缺乏
(2)法律框架的变动给发明者带来不确定性
(3)针对《种子法》提出的修正案可能影响农业发明者的权利
2.澳大利亚
(1)澳大利亚对专利提出的高度实用性及严苛的最佳实施方式要求
(2)澳大利亚卫生部关于从不成功的生物制药专利中收取索赔的政策(该索赔是为补贴澳大利亚药品津贴计划(PBS)针对临时施行期内的专利药物所支付的高昂价格,一旦有存在竞争版本的药物进入市场,PBS将会对专利药品进行自动降价,该政策却未能给受到侵权药物损失的发明人提供相应的补偿机制。)
(3)对常规数据保护的缺乏
3.巴西
(1)逐渐增多的专利商标申请积压
(2)根据巴西专利法规定,健康监测机构(ANBISA)必须对所有制药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根据TRIPS协议,专门针对制药领域的附加审查存在技术歧视方面的问题
(3)巴西国家知识产权局(INPI)有权对涉及技术转让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内容及保密条款的有效时间均可受其控制。影响技术转让合同缔约方的合作
(4)INPI对弱化药品专利作出的努力
(5)外观设计保护
(6)未来的专利改革或将弱化知识产权权利
(7)对常规数据保护的缺乏
(8)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追求知识产权的弱化
4.加拿大
(1)专利药品价格复审委员会(PMPRB)规定
(2)加拿大对专利高度的实用性要求
(3)近期修订的《专利药品(合规通知)条例》存在一些可能弱化专利施行的条款,如单一程序中最终确定专利时间的不足、第八条中增加的损害赔偿责任等
(4)24个月临时禁止时间不够充裕
(5)指控通知书(NOA)送达后45日内提起诉讼
(6)过度的损害赔偿
(7)限制性过强的药品专利补充保护证书(CSP)资格标准
(8)当前关于药品专利补充保护证书(CSP)的申请,法律允许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使用该专利发明人的合规通知(NOC)进行申请,而对于同一药品,法律仅授予一份保护证书(CSP),多重的证书申请存在冲突且浪费程序
(9)缺乏对诉前临时禁令的救济
(10)列举有效专利的限制及不公平的列举要求
5.中国
(1)商业秘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需提升
(2)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仍需进一步加强
(3)中国商标法中的挑战
(4)政府采购与国内自主创新未完全脱钩
(5)歧视性的技术转让条例
(6)专利执行及中国专利法的修订
(7)法律草案潜在的负面影响及职务发明相关条例
(8)制药保护的独特挑战
(9)对外国人提出雇佣当地专利代理机构的要求
6.厄瓜多尔
(1)进一步弱化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框架
7.印度
(1)国内知识产权政策
(2)附加的可专利性标准
(3)要求或鼓励强制许可的政策
(4)常规数据保护的缺乏
(5)在当地施行专利的要求
(6)需要提高的商业秘密保护
(7)外国申请文件的泄漏
(8)电脑相关发明指南
(9)外国专利申请许可及国防部
(10)知识产权的执行
8.墨西哥
(1)专利和商标权执行的挑战
9.俄罗斯
(1)俄罗斯法律未能提供足够的商业秘密保护
(2)专利保护的挑战
10.沙特阿拉伯
较弱的专利执行力度及常规数据保护的缺乏
11.南非
南非贸易和工业部于2018年7月发布了知识产权政策的第一阶段,这些政策对现行专利法做出的修订可能引发一些问题,如允许药物的平行进口,可能使得其他国家的药物进口到南非而不经专利权人许可;对专利侵权引入研究例外制度等等
12.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制药专利方面的负面发展
二、多边组织对削弱知识产权作用的推动
评论意见第二部分指出了当前在多边国际组织,如联合国(UN)、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成员国中开展的一些旨在弱化知识产权的工作及措施。IPO认为,这些国际组织的作用本应推动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为创新和发明者提供一个水平更高的竞争平台。而非推动一些削弱知识产权作用的工作。这将为权利人造成不确定性,甚至对美国的企业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考虑到权利人的实际利益,美国将会推动跨部门协作,确保其在国际组织中的领导地位,IPO认为,这对激励多边组织将想法转化为产品和服务,以此推动更多创新产品、出口及工作至关重要。
评论意见指出,联合国(UN)系统内,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受到抨击。关于知识产权对创新和技术传播造成负面影响的错误信息在持续传播。主要论点是:如果发展中国家想要进步,知识产权是需要被拆除的障碍。但其忽略了知识产权在现实世界中对创新、社会经济增长和技术传播的巨大贡献。
一系列旨在弱化知识产权的提议不断被提出,包括:强制及优惠许可、特定技术知识产权权利的取消、技术买断或其它国际知识产权机制、对发展中国家使用技术专利不主张权利的承诺。甚至有的地区从国家层面推行上述措施。例如,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专利常设委员会中,一些国家持续推动对专利的反对及限制。相似主题的讨论也正在作为WIPO发展委员会的一部分在进行。联合国(UN),尤其是WIPO,同时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在确保收集知识产权对创新和技术传播作出贡献的有力证据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有责任退回关于知识产权实践中如何应用的误导性信息。然而,在这些以成员国为主导的组织中,许多国家大范围推动关于弱化知识产权的项目及讨论。他们寻求技术帮助、分析;支持强制许可的推荐;限制过多的专利可授权标准及专利执行的欠缺。这些行为配合一些工业化政策,旨在以低廉的价格获取能可被享有的技术。
此外,这些组织的活动将对立法产生影响。
(编译:于钰)
官网地址:https://www.ip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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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贸促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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