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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出口遭遇国外同行公司恶意起诉,应如何处理?

    2021-04-12  点击:[]

    案例:我公司从事B2C业务,主要在某电商平台销售某产品。由于该类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以及我司产品在外观设计、技术水平、实用耐用等方面的突出特点,产品上架后受到美国消费者的热烈欢迎。但此同时,产品的热销也引起了美国某同行公司(以下称A公司)的极度不满和仇视。近年来,A公司多次以各种理由发站内信恐吓、威胁我司,我司最后向该电商平台相关部门投诉其不良行为。

    去年,我司在美国相关网站发现A公司再次以荒诞无稽的理由向美国法院起诉了我司在该平台店铺的运营公司、美国商标持有人以及其他同行。同时,A公司还存在伪造我公司网站和公司地址的行为,致使美国受理法院已经接受了A公司因按照“贵司官网”中显示的地址无法送达而使用邮件传达相关文件的主张。

    我公司系中小企业,请问应如何应对这种不利情况?

    解答分析:

    一、基本情况

    综合提问描述,我们理解如下:

    1.A公司起诉贵司的“荒诞无稽的理由”在正常的诉讼程序中应当很难获得法院支持,这一点可以从A公司不向该电商平台寻求争端解决,而是采用代价更高的诉讼,以及伪造公司网站可以看出。对方的理由并不充分,并且在设法规避该电商平台的审查和法院的正当审理;

    2.A公司对贵司的起诉,其提供的信息存在重大瑕疵,且因其提供的信息错误已经导致了对贵司审理程序的瑕疵,致使法律文件送达只能以邮件形式发送;

    3.贵司已通过其他渠道得知A公司的这一诉讼,且拥有足以驳斥其“荒诞无稽”的起诉理由的相关事实证据,以及否定其提供的“贵司官网”地址信息的相关依据。

    二、可能的应对策略

    鉴于上述理解,我们认为贵司有以下两种可能的应对策略:

    策略一:在本案中,假设贵司未曾通过邮件等其他任何手段正式收到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贵司可以在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即该电商平台执行法院相关判决阶段,即本公司“知悉”相关情况时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采用这一策略,好处:可以在确定A公司的起诉会真正产生不良后果时再进行应对,同时可以观察被起诉的其他同行的应对,并借鉴其应诉经验甚至证据材料;风险:该电商平台可能在收到法院判决时直接执行,采取封禁贵司店铺等手段,这可能影响贵司正常经营、损害贵司市场形象。此外,即使贵司在后续的执行异议之诉中成功应诉,同行其他公司仍可能借鉴A公司的做法,继续发起此类诉讼以持续侵扰贵司正常运营,破坏公司形象。

    策略二建议立即聘请律师参与本案应诉,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贵司真实官方网站、真实地址信息),首先对现有的法院认可的文书传达方式提出异议,将审理程序修正回正当的轨道;之后再对其“荒诞无稽”的起诉理由进行抗辩,在法庭正面击败对方,并要求其承担贵司的应诉成本、名誉损失。

    鉴于A公司已经在多年前与贵司产生过一定纠纷,且此次又起诉了贵司及其他同行,A公司使用的诉讼手段打击同行业公司的企图已经十分明显,且有一定把握给贵司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并且根据上述分析,我们理解在正当审理程序中,如果贵司积极参与诉讼,A公司“荒诞无稽”的起诉理由败诉的可能更大。

    鉴此,我们更推荐贵司采用策略二应对。主要好处有两点,一是向A公司及其他美国同行企业彰显贵司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使其放弃采用诉讼手段阻碍贵司经营的侥幸心理,威慑其他可能采用这一手段的竞争对手;二是保障在该电商平台的正常经营和商业形象不受影响,同时通过成功应诉转移应诉成本,增加A公司的诉讼成本,保障贵司利益,同时也能起到威慑作用。

    三、后续建议

    当前,国际商业竞争环境的复杂多样,竞争激烈,随着贵司在海外市场份额的扩大,也必将遭到更多竞争对手的针对,此次的诉讼案件仅是这一趋势的体现。我们建议贵司借此开始建立、完善自身合规管理体现,提高法律风险应对能力,首先从本案开始,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案件应诉。

    为控制本案应诉成本,同时降低因缺乏经验导致的跨境案件的管理、沟通能力较低可能带来的问题,我们建议贵司聘请有实力的中国律所把控整个案件,以其外国分所或外国合作律所作为授权代表在美国进行应诉,贵司在整个案件中仅需与中国律所进行沟通,并与其确定相关费用最高限额,以此提高应诉效率、把控应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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