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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重塑电商市场监管体系 构建全新合规框架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伟传律师
越南正加速推进电子商务监管工作。2025 年 12 月 10 日,越南国会以高票通过2025 年《电子商务法》,这成为越南数字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事件,该法将于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
越南长期聚焦数字化转型,为数字经济增长创造有利条件。稳定、透明且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电商监管环境,被视为转型工作的核心环节。越南电商销售额增长迅猛,2024 年约为 250 亿美元,预计 2030 年将增至 630 亿美元,跻身全球电商增速前五的市场。
越南此前的电商监管框架以 2013 年 5 月 16 日颁布的52/2013/ND-CP 号法令及 2021 年修订的85/2021/ND-CP 号法令为核心,已严重滞后于行业发展。十余年间,旧法规未能跟上技术变革,对直播带货、联盟营销以及现代综合服务平台的多元商业模式鲜有规定,电商监管规则与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存在重叠。更关键的是,旧框架对在越运营的境外平台缺乏有效的合规监管机制。随着市场扩张,假冒商品、虚假宣传、税务不合规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监管漏洞带来的弊端愈发明显。
2025 年《电子商务法》以统一的监管体系取代了碎片化的旧规则,全文共 7 章 41 条,覆盖电商全生态,其全面监管思路与全球监管趋势接轨。欧盟《数字服务法案》、中国电商法规及东盟各国相关制度,均朝着强化平台责任、卖家核验、内容审核的方向发展。越南在借鉴这些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土市场特点,以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欧盟 — 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等多边贸易协定承诺,制定了适配自身的监管规则。
现代化平台责任框架
新法明确划分电商参与主体类型,按市场环节分级设定合规义务,并根据平台类型与运营规模,规定差异化的本地运营要求。这一清晰界定至关重要,既能让平台运营商明确自身监管定位,也能让卖家知晓具体义务,同时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 直销平台(如面向越南消费者直销的境外单品牌零售商):必须在越南指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合规管理、纠纷处理与监管报备。
• 中介平台、社交电商平台、综合服务平台: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需在越南设立本地法人实体:
a. 提供越南语内容服务;
b. 使用 “.vn” 域名;
c. 年本地交易笔数达 10 万笔及以上。
未达上述阈值的平台,可通过授权代表人运营,无需设立法人实体。
平台指定的本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需与平台共同承担越南法律规定的连带合规责任。这一规定直接填补了此前的重大执法漏洞 —— 过去境外平台可在越南运营,却无需对税务义务、消费者保护失职承担实质责任。
对于依据国际协定无需设立本地实体的境外平台,2025 年《电子商务法》要求其在商业银行缴纳保证金,用于赔付消费者损失及履行对国家的财政义务。保证金具体金额与计算方式,将在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前通过实施细则明确。该机制确保即便享受条约豁免的平台,也能为消费者索赔、税务缴纳提供可执行的保障。
包括电商平台、社交电商平台、综合服务应用在内的所有平台运营商,责任大幅加重:
1. 卖家身份核验:境内卖家需通过越南国家数字身份系统(VNeID)认证,境外卖家需提交指定材料。VNeID 核验可实现卖家身份溯源、遏制假冒商品流通、减少知识产权侵权、便利税务征管等多重政策目标。
2. 内容审核:需搭建自动化审核系统,24 小时内删除违法内容。
3. 数据留存:交易记录、商品清单、直播录像需留存3 年,用于监管核查与消费纠纷处理。
满足上述义务需要平台投入大量资金搭建自动化系统与数据存储设施。
新法构建责任框架,明确平台运营商与销售假冒商品、违禁品、发布虚假有害信息的卖家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提供在线下单功能的中介平台,若因违规行为导致买家受损,需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平台责任范围大幅扩大。
触发本地运营要求的境外电商平台(依据交易规模、用户数量、使用越南语或 “.vn” 域名判定),必须在越南设立法人实体或指定授权代表人,且本地实体需与平台承担连带合规责任,彻底解决境外平台税务、消费者保护责任缺失的问题。
新法未强制要求境外平台新设法人实体,允许指定现有实体履行合规义务,这一务实做法兼顾了国家监管目标、国际协定承诺与运营效率。同时,这类境外平台仍需缴纳保证金,保障消费者赔付与国家财政义务履行。
卖家核验与数字身份体系
VNeID 核验要求是新监管体系的核心。境内网店卖家、主播、联盟营销人员需完成 VNeID 注册方可开展交易,彻底消除线上销售的匿名性。该举措通过监管溯源、落实卖家责任保护消费者,但也可能对部分非正式商业活动产生限制。
核验要求覆盖联盟营销人员与网红博主,由服务平台实施跟踪监管。主播与联盟营销人员严禁发布产品、服务、促销活动的虚假误导信息,内容创作者需如实描述产品,并透明披露推广合作关系。
平台运营商必须在交易前完成卖家身份核验,这标志着监管思路的根本转变 —— 旧规下平台可与卖家身份核验保持独立,新框架则禁止平台以 “不知情” 为由规避卖家核验责任。
配套服务与生态治理
除平台与卖家外,新法将合规义务延伸至电商配套服务提供商,体现电商全生态协同担责的治理理念。
• 物流商:需核验商品运输单证,拒绝承运违禁品,且必须配合主管部门打击走私与贸易欺诈。
• 支付服务商:需与电商监管部门建立协同机制。
• IT 基础设施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不得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这一全生态合规模式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平台、物流、支付等各方协同监管,能显著提升数字市场的整体规范性。
强化消费者保护
2025 年《电子商务法》从多维度升级消费者保护机制:
1. 信息透明:平台规则、商品信息、卖家身份公开,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 数据留痕:3 年数据留存要求为消费者投诉、监管调查提供凭证。
3. 连带责任:平台与卖家就商品质量、违禁品、假冒商品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向更具赔付能力、易溯源的平台追责。
4. 禁虚假宣传:严禁商品描述造假、产地虚假、促销误导,保护范围覆盖直播带货、网红营销等过往监管薄弱的新兴渠道。
商业实操影响
1. 境内电商平台:需立即推进合规改造,投入 VNeID 身份核验、内容审核、数据存储系统建设。中小平台落地自动化审核、3 年数据留存的难度与成本更高,合规成本可能抬高行业准入门槛,或推动市场向大型平台集中。
2. 境外平台:依据国际协定无需设本地实体的,需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将通过实施细则明确。虽比设立实体更简便,但保证金仍是境外平台 2026 年 7 月落地前需规划的重大资金投入。
3. 品牌与知识产权方:VNeID 溯源机制、平台连带责任规则,将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侵权打击效率,倒逼平台主动管控侵权行为。
技术与法律发展仍存脱节
越南技术快速迭代,但法律建设常存在滞后。2025 年《电子商务法》的落地效果仍待实践检验,多项细则需后续法令明确:境外平台设立本地实体的交易阈值、内容审核标准、“违禁品” 精准定义、消费者赔偿托管机制等均需补充指引。
越南政府机构改革可能短期影响执法效率,平台、物流、支付与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仍需完善制度建设与跨部门流程。简言之,政府与市场主体仍需时间适应新规则。
企业应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实施细则,在过渡期内与监管部门主动沟通,确保最终合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