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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投资法律事务之五: 越南出口商如何应对 2026 年美国关税新政?

    2026-05-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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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出口商如何应对 2026 年美国关税新政?

    纪伟传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6 年 2 月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越南出口商短暂迎来喘息之机,但好景不长。尽管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违宪关税正逐步取消,非法关税的退还机制也已落地,一套全新、经过精密筹划的关税制度却接踵而至。

    美越贸易逆差规模庞大,越南因此成为美国互惠贸易政策的主要针对对象之一。美越之间账面贸易失衡的核心论调在于:越南众多生产商与出口商只是名义上的越南企业,实则为落户越南的中国工厂。

    想要守住美国市场的利润空间,越南制造企业不能仅局限于生产端,必须全面合规应对国际贸易规则。

    全新威胁:第 122 条附加税与第 301 条款调查等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关税的废止,并未让贸易回归常态。取而代之的是两项成熟的法定贸易措施,贸易不确定性持续加剧:

     122 条进口附加税在废止旧关税的同时,美国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正式实施全新临时进口附加税。该政策对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的绝大部分进口商品统一征收 10% 的关税,有效期 150 天。此项措施被视作国际收支调节工具,关税税率最高或将上调至 15%。

     301 条款调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启动两项大规模《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款调查,越南均被列为核心针对目标。外界普遍认为,美国此举属于战略性布局,旨在出台永久性国别专项关税,替代此前被判定无效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关税。

    · 结构性产能过剩调查:指控越南及其他 15 个主要贸易伙伴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造成产能过剩、贸易顺差长期居高不下,冲击美国商贸体系。

    · 劳工执法调查:该项调查覆盖含越南在内的 60 余个经济体,指责相关国家未能有效禁止强迫劳动制品的生产与出口。

    上述调查一旦落地,美国或将针对性出台全新国别关税,以此落实调查结论。相关措施预计将接替短期的第 122 条附加税,成为长期贸易限制手段。

    主动防御策略

    面对高关税常态化格局,越南企业正摒弃被动应对模式,转而采用专业化的法律与供应链综合应对方案。

    战略性 “关税优化设计”

    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将商品划入低关税品类。某知名鞋企便是典型案例:该品牌在鞋底超半数区域增加一层薄材质,在不改变产品核心设计与使用属性的前提下,成功将产品品类从最高税率 37.5% 的运动鞋,重新归类为家居拖鞋,关税税率降至 3%~12.5%,大幅压缩进口成本。

    越南制造企业可借鉴该模式,在产品设计阶段与美国合作方深度协作,优化商品税号归类,提升出口竞争力。

    首次销售定价机制

    这是一项成熟的合法合规手段:在多层级跨境交易中(例如:越南工厂先将货物售予中间商,再由中间商转售美国进口商),美国海关可按照首次成交价格计征关税,而非美国最终进口商支付的高价。关税仅针对首次交易征收,规避中间商加价部分的计税成本,进口商整体关税支出可降低 10%~25%。

    对越南出口商而言,该模式无需大幅压低出厂价,就能降低商品到岸综合成本,相较采用传统最终售价计税的竞品,更受美国采购商青睐。落地关键在于完整留存交易链路凭证,证明货物在首次销售时已明确销往美国。

    供应链布局调整

    部分企业将成品组装或核心生产环节转移至第三国,以此变更美国关税认定的原产地。若商品在其他国家 / 地区完成实质性改造(形成名称、属性、用途完全不同的全新商品),即可避开针对越南的高额关税,同时继续依托越南优质原材料与零部件供应链生产。

    定价拆分优化

    定价拆分是另一项合规降税方式:拆分商品发票总价中无需计税的附加费用,合法剔除采购佣金、内陆运输费、关联方服务费等非应税成本,降低关税计税基数,从而减少关税缴纳金额。

    结语

    所谓 “特朗普关税体系” 并非短期贸易扰动,而是 2026 年全球贸易格局下的长期常态规则。对越南企业而言,仅靠优质生产已不足以稳固美国市场份额。

    越南企业的破局之道,在于组建专属国际贸易团队,统筹管控商品定价、税号归类与供应链采购。通过与美国进口商紧密协同,越南出口商方能充分利用政策规则空间,实现长效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