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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工艺品专业委员会

    关于邀请参加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函

    2021-06-07  点击:[]

    各县区、开发区贸促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企业: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是由中国和东盟10 国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的国家级重点展会,参与国家达到70多个。第18届“东博会”将于2021年9月10日—13日在广西南宁举办, 展出面积约 14万平方米。

    为充分利用本届展会平台,促进我市企业与东盟商界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扩大我市产品在东盟的市场份额,我会拟组织建材类及新能源、汽配类企业参展参会。具体组展工作由山东云速会展公司承办。展会信息详见附件。

    信息咨询联系人:市贸促会 曹伟; 电话:8139072

    邮箱:smch@ly.shandong.cn

    参展联系人:云速会展 王士金; 电 话:18605495451

    邮 箱:Vegin@sdyunsu.com

    附件:1、第18届东盟博览会建筑装饰材料展、智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展简介

    2、参展申请表

    临沂市贸促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第18届东盟博览会建筑装饰材料展、智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展简介

    一、2021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建材、五金展及智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展展品范围:

    (一)建材、五金展展品范围:

    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机械与设备、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建筑模板、建筑爬架、建筑设计、建筑保湿恒温系统及材料、建筑管材、五金制品、建筑、装饰、门窗、水暖、卫浴类及脚轮、标准紧固件等五金杂品、建筑施工与安装、房地产、建筑机械制造与租赁、混凝土、基础设施投资、门窗型材、地面铺装、幕墙装饰、地坪涂料、天花吊顶、石材板材、智能家居。

    (二)智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展展品范围:

    1、整车类展区: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其他环保汽车等。

    2、零部件类展区:智能网联产品和技术、大数据、云计算、测试平台及相关技术和产品、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和先进技术应用、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整车优化设计等节能技术和产品等。

    3、充电和配套设施展区:充电桩、充电机、配电柜、充换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停车场充电设施、智能监控、充电站供电解决方案、充电站-智能电网解决方案等。

    4、各省市(区)政府综合形象展示区:政府组团类、投融资项目交易类和新能源汽车新业态类、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和示范区,各省市(区)整体营造商环境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投融资项目、汽车工业发展成果等。

    5、新一代信息通讯、智能交通、互联网、微电子、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关联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机构。(二)参展(赞助)费用:

    1、豪华特标(3m×3m):国内企业 19800.00 RMB/个;境外企业 3500.00 USD/个(含:9 ㎡标准展位精装修)

    2、标准展位(3m×3m):国内企业单开:12000.00RMB/个,双开12800.00 RMB/个;境外企业 2000.00 USD/个

    3、室内空地(36 ㎡起):国内企业 1200.00 RMB/㎡;境外企业 200.00USD /㎡

    4、备注:标准展位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 1 张、椅子 2 张、射灯 2盏、500w 单相插座 1 个、纸篓 1 个,铺设地毯。净地不含任何配置。

    附件2:

    参展申请表

    展会名称

    2021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展会时间

    2021年09月10日-13日

    参展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单位地址

    中文

    英文

    项目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编

    网址

    电子邮件

    摊位申请

    标准摊位:个

    非标准摊位

    平方米

    参加人数:人

    展品内容

    中文

    英文

    运输方式

    自带□

    运输□预计立方米

    参展企业对此次参展工作有何要求和建议:

    参展办法

    1.参展单位应在充分了解展会及参展规定后填写本表,并在盖章后传真。

    2.组团单位将根据展览会展位情况和参展产品情况对企业的参展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参申

    请,组团单位将在本表上盖章予以确认。

    3.本表及组团单位及参展单位之间达成之参展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表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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