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风电塔作出反倾销
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23 年 4 月 21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2/058 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 进口中国的风电塔 (Wind Towers ) 作出的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 裁建议,涉案企业重山风力设备(连云港)有限公司( CS Wind China Co., Ltd. ) 自 2022 年 3 月 16 日起 ,暂定倾销有效税率为 0。
2013 年8 月 28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 国的风电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 年 4 月 16 日,澳大利亚对该案 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税率: 中国为 15.0% ~ 15.6% 、 韩国为 17.2% ~ 18.8% 。2018 年 7 月 16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 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19 年 3 月 27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19/33 号公 告,决定从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终止韩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 措施;同时继续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以从价税方式 计征 6.4% ~ 10.9%的反倾销税。2022 年 5 月 2 日,澳大利亚反倾
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2/036 号公告称,应中国企业重山风力设备(连
云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风 电塔发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 7308.20.00 、7308.90 .00 和 8502.31 .10 。此次调查产品不包括 吊舱和螺旋桨叶片(不管它们是否附在风塔上) 以及任何未连接到风 塔或其部分的内部或外部部件。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 c-record/2023-04/603_-_10_-_notice_adn_-_adc_-_adn_202
2.058.pdf
澳大利亚对华风电塔作出反倾销
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23 年 4 月 21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2/057 号公 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
中国的风电塔 (Wind Towers) 作出的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建议, 涉案企业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PenglaiDajin Offshore Heavy Industry Co., Ltd. ) 自 2022 年 3 月 11 日起暂定倾销有效税率为 1.2%。
2013 年 8 月 28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 的风电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 年 4 月 16 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 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税率: 中国为 15.0% ~ 15.6%、韩国为 17.2% ~ 18.8%。2018 年 7 月 16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 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 年 3 月 27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19/33 号公告,决定从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终止韩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 同时继续延 长中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以从价税方式计征 6.4% ~ 10.9% 的反倾销税。2022 年 5 月2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2/035 号公告称,应中国企业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风电塔发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 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 7308.20.00、7308.90.00 和 8502.31.10 。此次调查产品不包括吊舱和螺旋桨叶片 (不管它们是否 附在风塔上) 以及任何未连接到风塔或其部分的内部或外部部件。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3-
04/602_-_10_-_notice_adn_-_adc_-_adn_2022.057.pdf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滚动轴承启动
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 年 4 月 21 日 ,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 2023/365/AD3R3 号公告称,依据 2023 年 4 月 20 日第 6 号决议,应 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 启动第 3 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 8482 10 100 1、8482 10 100 2、8482 10 100 9、8482 10 900 1、8482 10 900 2、8482 10 900 3、8482 10 900 8、8482 20 000 1、8482 20 000 2、 8482 20 000 9、8482 30 000 1、8482 30 000 9、8482 50 000 1、8482 50 000 2、8482 50 000 9、8482 80 000 1、8482 80 000 2、8482 80 000 9、
8482 91 100 0、8482 91 900 0 和 8482 99 000 0。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Д е п а р т а м е н т з а щ и т ы в н у т р е н н е г о р ы н к а Е в р а з и й с к о й э к о н о м и ч е с к о й к о м и с с и и С м о л е н с к и й б у л ь в а р, д о м 3/5, с т р о е н и е 1, М о с к в а , Р о с с и й с к а я Ф е д е р а ц и я , 119121
案件评述意见及相关材料邮寄至: Р о с с и й с к а я Ф е д е
р а ц и я , М о с к в а , Л е т н и к о в с к а я у л ., д . 2,
б и з н е с- ц е н т р « В и в а л ь д и П л а з а» , к о р п у с D
电话:+7 (495) 669-24-00 分机 1272
2006 年 11 月 1 日,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对原产自中国的滚 动轴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 年 12 月 13 日,俄联邦政府正式对中 国滚动轴承采取反倾销措施 ,征收 31.3% ~ 41.5%的反倾销税,有效 期为 5 年。此后,欧亚经济联盟先后进行了2 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 肯定性终裁,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21 日第 139 号决议, 欧亚经济联盟第 2 次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 5 年,至 2023 年 8 月 20 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 护司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铁路机车用锥形滚子轴承 (税号为 8482 20 000 9)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审查当前市场形势下, 是否继续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编译自 :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39561/oa_21042023
美国对冷拔机械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
日落复审终裁
2023 年 4 月 20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印度的冷 拔机械管 (Cold-Drawn Mechanical Tubing) 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 落复审终裁, 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措施,将导致涉案产品的补 贴以 8.07% ~ 42.77%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7 年 5 月 10 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意 大利、韩国和瑞士的冷拔机械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 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2017 年 9 月 19 日,美国商务部 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冷拔机械管作出反补贴初裁。2017 年 11 月 16 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瑞士的 冷拔机械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17 年12 月 5 日,美国商务部 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冷拔机械管作出反补贴终裁。2018 年 2 月 1 日,美国发布对印度冷拔机械管反补贴征税令。2018 年 4 月 10 日, 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瑞士的冷拔 机械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3 年 1 月 2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 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瑞士的冷拔机械 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冷拔机械 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4/20/2023-08365/ce
rtain-cold-drawn-mechanical-tubing-of-carbon-and-alloy-steel-from-i ndia-final-results-of-the
美国 ITC 发布对具有分层虚拟填充的半导体
设备、电子设备及其组件的 337 部分终裁
2023 年 4 月 21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 ITC) 发布公告称, 对特定具有分层虚拟填充的半导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组件( Certain Semiconductor Devices Having Layered Dummy Fill, Electronic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 : 337-TA-1342 ) 作出 337 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作出的初裁 ( No.21 ) 不予复审, 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 告美国 MaxLinear, Inc. of Carlsbad, CA 的调查。
2023 年 4 月 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 ITC) 发布终裁:对 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作出的初裁 (No.20) 不予复审, 即基于申请方部分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Suteng Inno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d/b/a RoboSense of Shenzen, China 深圳市速腾聚创 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Analog Devices Inc. of Norwood, MA、美国 Bose Corporation of Framingham, MA、 日本 DENSO Corporation of Kariya, Japan、美国 Kioxia America, Inc. of San Jose, CA、日本 Kioxia Corporation of Tokyo, Japan、美国 Linksys USA, Inc. of Irvine, CA、美国 MACOM Technology Solutions, Inc. of Lowell, MA、 美国 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 of Santa Clara, CA、百慕大 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 of Hamilton, Bermuda 、美国 Silicon Laboratories, Inc. of Austin, TX 的调查;和解协议保密版本仅限于委员会调查人员。
2023 年 2 月 8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 ITC) 发布终裁:对 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作出的初裁 (No.12 ) 不予复审, 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 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 of Hamilton, Bermuda 的调查。
2022 年 11 月 23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 ITC) 投票决定对 特定具有分层虚拟填充的半导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组件 ( Certain Semiconductor Devices Having Layered Dummy Fill, Electronic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启动 337 调查 (调查编码: 337-TA-1342 ) 。
2022 年 10 月 14 日,美国 Bell Semiconductor, LLC of Bethlehem, PA 向美国 ITC 提出 337 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 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美国注册专利号 7396760) ,请求美国 ITC 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 Analog Devices Inc. of Norwood, MA、美国 Arlo Technologies, Inc. of Milpitas, CA、美国 Bose Corporation of Framingham, MA、日本 DENSO Corporation of Kariya, Japan、 美国 Kioxia America, Inc. of San Jose, CA 、 日本 Kioxia Corporation of Tokyo, Japan、美国 Linksys USA, Inc. of Irvine, CA、美国 MACOM Technology Solutions, Inc. of Lowell, MA 、 美国 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 of Santa Clara, CA、百慕大 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 of Hamilton, Bermuda 、美国 MaxLinear, Inc. of Carlsbad, CA、美国 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 of Santa Clara, CA、美国 Silicon Laboratories, Inc . of Austin, TX、美国 Skyworks Solutions, Inc. of Irvine, CA、中国广东 Suteng Inno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d/b/a RoboSense of Shenzen, China 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 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secretary/fed_reg_notices/337/337_1342_notice _04212023sg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