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订氟唑菌酰羟胺在蔓藤类浆果中的 残留限量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 ,2023 年 2 月 15 日,美国环保 署 发 布 2023-03210 号 条 例 , 修 订 氟 唑 菌 酰 羟 胺 (Pydiflumetofen) 在蔓藤类浆果中的残留限量。美国环 保署就其毒理性、饮食暴露量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等方面 进行了风险评估,最终得出结论认为,蔓藤类浆果 (作物 亚组 13-07A)中氟唑菌酰羟胺残留限量 5(ppm)Parts per million 是安全的。据了解本规定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 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需在 2023 年 4 月 17 日前提交。
(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
美国拟取消赤藓红作为着色剂用
于食品和药品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3 年 2月 17 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FDA ) 发布 2023-03391 号文件,拟取消赤藓红作为着色剂 用于食品 (包括膳食补充剂) 和药品 。据了解 ,所有评论需在 2023 年 4月 18 日之前提交。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
欧盟发布 2023 年第三国有机产品进口
最新额外管控措施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正式公告,对来自中国、土耳其、印度 、 厄瓜多尔等 13 个国家的 21 种产品实施额外管控措施。其中,2023 年中国出口至欧盟的受额外管控措施的有机产品增加至 5 种 ,包括: 姜 、南瓜 (籽) 、荞麦、大豆 (大豆 、豆饼、豆粉及其它压榨制品) 、 茶叶 (各种茶叶) ,此额外管控措施实施日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另外该额外管控措施依然对采样和认证检查等 部分进行了相关规定:
1.采样和禁用物质检测部分:a.对上表列出的有机产品出口到 欧盟时,认证机构应至少采集 1 个样品,并按欧盟要求检测禁用物质。 认证机构不得在检测结果出具和评估前签发 COI。b.采样检测报告应
与发票和运输文件一起上传至 TRACES 系统,并记录相关信息至年度 报告中欧盟农业和农村发展总司监管。
2.认证检查部分:a.认证机构应对上述受管控产品的认证委托 人 (包含加工,生产,贸易,储藏和销售等过程) 每年执行 2 次现场 检查,其中 1 次应为未通知检查。b.对于上述受管控的产品的初评认 证委托人,认证机构应进行一次播种 (或在认证委托人采取其他任何 耕作措施) 前检查。c.认证机构应至少抽取一份在地作物进行检测 。 对于种植的认证委托人,认证机构应在作物风险期进行在地作物的抽 样检测,如果是非种植的认证委托人,则应对原料 、中间产品或成品 实施抽样检测。d.认证机构应重视对认证委托人上述受管控的产品的 收获或加工产量、贮藏和运输的方式,包括可能接触到禁用物质的阶 段 。e.认证机构应深入分析上述受额外管控措施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 记录保持和财务文件 ,并系统性确认货物是否按欧盟有机销售或出 口 。f.根据 EU2021/2306 要求 ,认证机构应在货物离开第三国或原产 国之前 ,签发 COI 证书。g.认证机构应在签发 COI 证书前,按 EU 2021/2306 的要求进行系统性的文件审核:(1) 有机产品及其配料的可 追溯性;(2) 有机产品发货量与认证量的平衡;(3) 有机产品运输单据 及财务文件(发票等)。
涉及到出口产品时,认证委托人的认证机构应将可追溯性文件 发送给进口商的认证机构和进口国的主管当局。若涉及到复杂的货物 供应链,则应在文件中添加流程图来明确货物或者资金流向。注:处 在转换期的申请欧盟有机认证标准的认证委托人应至少满足上述认
证检查内容的 a 和c 点。
( 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
欧亚经济联盟修订检疫产品清单和检疫 植物检疫要求
2023 年 2月 16 日 ,欧亚经济联盟 ( EAEU ) 修订检疫产品清 单和检疫植物检疫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 ( 1 ) 检疫产品清单详细列 举了印度芒果 (核 、种子) 有关情况; ( 2 ) 特殊的检疫植物检疫要 求:确保某些产品 (如乳木果、油脂坚果、印度芒果等) 中没有甲虫; ( 3 ) 将卡普拉甲虫列入检疫对象,这种甲虫的幼虫可能会损坏小麦、 黑麦、大麦 、燕麦 、玉米、大米、花生 、棉籽和亚麻籽 、面粉和通心 粉,有时甚至会损坏纸张和袋子; ( 4 ) 对联盟在植物检疫领域的法 律行为 (检疫产品清单和统一要求) 进行技术修订,使其与 EAEU 当 前对外经济活动的商品命名保持一致。相关决定将确保欧亚经济联盟 的检疫植物安全水平 ,并将甲虫引入和传播的风险降至最低。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澳大利亚修订允许使用的新食品 成分法规标准
2023 年 2 月 10 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发布 F2023C00185 号
公告,修订澳新食品法典附表 25, 即允许使用的新食品成分法规标 准。主要内容包括:扩大新食品成分植物甾醇、植物甾烷醇及其酯类 的使用范围,允许将其添加到植物蛋白替代饮料(产品蛋白来源为谷 物 、坚果 、豆类等) 中 ,使用要求为: ( 1 ) 终产品的钙含量不小于 100mg/100mL,饱和脂肪酸含量不超过 0.75g/100mL; ( 2 ) 终产品中 的总植物甾醇含量应在 0.8-2.2g/250mL 之间。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 生效。
( 日照三同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