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涉华冷轧不锈钢板卷启动
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 年 1 月 31 日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称,应 马来西亚国内生产商 Bahru Stainless Sdn Bh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 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冷轧不锈钢板卷 (Cold Rolled Stainless Steel In Coils, Sheets Or Any Other Form)启动第 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在 0.3 毫米至 6.5 毫米之 间且宽度小于等于 1600 毫米的冷轧不锈钢板卷,不包括 BA 级光亮 退火、8 号 (镜面抛光) 、压花、硬化、腐蚀、着色处理或硬度值大 于 250HV 的冷轧不锈钢板卷。本案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 180 天内作 出。
调查问卷将发放至相关进口商、生产商、出口商及协会,其他利 益相关方应不晚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领 取调查问卷,应不晚于 2023 年 2 月 26 日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 部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证明材料。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联系方式:
Director
Trade Practices Section
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地址:Level 9, Menara MITINo. 7, Jalan Sultan Haji AhmadShah 50480 Kuala Lumpur, Malaysia
电话: (603) 6208 4632/4637/4640
传真: (603) 6211 4429
电子邮箱:alltps@miti.gov.my
更多信息:https://www.miti.gov.my/index.php/pages/view/8405
2017 年 5 月 15 日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应马 来西亚国内生产企业 Bahru Stainless Sdh Bh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 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冷轧不锈钢板卷进 行反倾销调查。2018 年 2 月 7 日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对该 案作出终裁,裁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 (CIF) 计 征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中国大陆 2.68% ~ 23.95%、韩国 0 ~ 7.27%、 中国台湾地区 0 ~ 14.02%、泰国 22.86% ~ 111.61%;裁定韩国 Hyundai BNG Steel Co.,Ltd.和 Hyundai Steel Company、中国台湾地区 Chia Far
Industrial Facgtory Co.,Ltd. (嘉发实业工厂股份有限公司 ) 和 Yieh United Steel Corporation (烨联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的涉案产品不存在 倾销行为,故不征收反倾销税。该措施有效期为 5 年, 自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23 年 2 月 7 日。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 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 7219.31.00 00、7219.32.00 00、7219.33.00 00、7219.34.00 00、7219.35.00 00、7220.20.10 00 和 7220.20.90 00。
(编译自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INITIATIO
N_OF_AN_ADMINISTRATIVE_REVIEW_(SUNSET_REVIEW)_ON_
THE ANTI-DUMPING DUTIES IMPOSED ON IMPORTS OF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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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_ROLLED_STAINLESS_STEEL_IN_COILS,_SHEETS_OR_ANY_ OTHER
土耳其对华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
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5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4 号公告,对原产 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土耳其语:mensucat, poliüretanla emdirilmiş , sıvanmış , kaplanmış veya lamine edilmiş-deri taklidi/digerleri (PÜ sunideri)]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
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保加利亚、法国和北马其顿进口至土耳其以规 避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 5903.20 项下的产品。
2004 年 6 月 7 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 织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05 年 2 月 5 日 ,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 肯定性终裁,征税如下:对税号 5903.20.10.10.00 和 5903.20.10.90.00 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 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税号 5903.20.90.10.00 和 5903.20.90.90.00 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 2.2 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此后 ,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 2010 年10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1 月 2 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 年 10 月 30 日 ,土耳其对该案进行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2021 年 3 月 26 日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15 号公告,对原 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启动反规避调查。2022 年 6 月 15 日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2/16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 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开始对原产于或进 口自马来西亚和希腊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 :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1/20230125-3.htm
土耳其对华非织造布和人造革启动
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0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5 号公告,对原产 于中国的每平米重量超过 150 克的聚氨酯非织造布产品 (土耳其语: Yalnız, poliüretanla kaplanmış , sıvanmış veya lamine edilmiş dokumaya elverişli suni ve sentetik liflerden m2 agırlıgı 150 gr’ı geçen dokunmamış mensucat, 税号为 5603.14) 和每平米重量超过 150 克的人造革 (土耳 其语:Yalnız, dokumaya elverişli maddelerden mesnedi bulunan, m2 agırlıgı 150gr’ı geçen deri taklitleri, 税号为 3921.13)启动反规避调查, 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北马其顿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 反倾销税。
2008 年 2 月 13 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织造布产品(税号: 5603.14)启动反倾销调查。2009 年 4 月 18 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 定性终裁,对中国非织造布产品征收 1.9 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15 年 4 月 12 日 ,土耳其对中国非织造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 裁,继续征收 1.9 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参见第 2015/9 号公告) 。2018 年 10 月 16 日,土耳其扩大该案涉案产品范围,对原产于中国的人造 革(税号:3921.13)加征 1.9 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21 年 5 月 28 日,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18 号公告,对中国的非织造布和人造革作 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涉案产品 1.9 美元/千克的反倾销 税,有效期为 5 年。2022 年 6 月 9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2/15 号公告,对中国的非织造布产品和人造革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对 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和约旦的涉案产品征收 1.9 美元/千克反倾 销税。
(编译自 :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1/20230120-9.htm
土耳其对涉华合成长纤维织物反倾销案
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4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2 号公告,应土耳 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 (土耳其语:sentetik filament iplikten dokunmuş mensucat (giyim için olanlar)) 启动反规避调 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是否经由北马其顿和波黑进口 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与此同时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3 号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 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是否经由欧盟部分成员 国 (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 克罗地亚、荷兰、爱尔兰、西班牙、瑞典、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 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 和斯洛文尼亚)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 号为 54.07。
2000 年 11 月 1 日 ,土耳其对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 年 2 月 13 日,土耳其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参 见第 2002/2 号公告) 。此后 ,土耳其先后进行了3 次日落复审,分
别于 2008 年 8 月 1 日、2015 年 1 月 21 日和 2021 年 1 月 28 日 (参 见第 2021/3 号公告) ,3 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21 年 8 月 26 日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41号公告,对原 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 产品经由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开始 对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 :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1/20230124-5.htm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1/20230124-6.htm
土耳其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
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3 年 1 月 24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3/2 号公告,应土耳 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 (土耳其语 : sentetik veya suni devamsız liflerden dokunmuş mensucat) 启动反规避调 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是否经由北马其顿进口 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与此同时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3 号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 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是否经由 欧盟部分成员国 (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
芬兰、法国、克罗地亚、荷兰、爱尔兰、西班牙、瑞典、意大利、拉 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葡萄牙、罗马尼亚、斯 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 耳其税号为 55.13、55.14、55.15 和 55.16。
2000 年 9 月 30 日 ,土耳其对中国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启动反 倾销调查。2001 年 2 月 15 日,土耳其对涉案产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 (参见第 2001/2 号公告) 。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3 次日落复审, 分别于 2007 年 6 月 19 日、2013 年 5 月 5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参 见第 2019/4 号公告) ,3 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21 年 8 月 26 日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1/41号公告,对原 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 的涉案产品经由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措 施 ,开始对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 :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1/20230124-5.htm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1/20230124-6.htm
海合会对高吸水聚合物产品反倾销调查案
作出终裁征税决定
近日,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公告,对自中 国、韩国、新加坡、法国、比利时进口的高吸水聚合物反倾销案【Acrylic Polymers, inprimary forms (super absorbent polymer)-主要用于婴儿或成 人尿片及卫生巾等】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3 年 3 月 4 日起在 沙特阿拉伯港口征收反倾销税 5 年。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 39069010, 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6%-27.7%。
详情请联系中国石油化学工业联合会, 电话:84885706;传真 84885130 ,邮箱:dongping@cpcif.org.cn。
(信息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