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4 月 2 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 40/PMK.010/2022 号 公告,批准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动物饲料用赖氨 酸(印尼语:Lysine untuk pakan ternak yang)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 决定征收 6.02% ~ 33.20%的反倾销税(详见终裁公告) ,涉案产品包 括液态、粉末及颗粒等所有形态的赖氨酸及其脂类及盐,涉及印尼税 号 ex.2922.41.00 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 21 日后生效,有效期 为五年。
2020 年 3 月 23 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产品发起 反倾销调查。2021 年 9 月 22 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 对中国的动物饲料用赖氨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 征收 6.02% ~ 33.20%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kadi.kemendag.go.id/uploads/dokumen/1648724677_3bb5685f9
a9e53399d85.pdf
上一条:欧亚经济联盟对华石墨电极延期 征收反倾销税
下一条:印度对涉华橡胶化学助剂作出反倾销终裁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