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4 月 13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2/034 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 Nufarm Limited 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 乙酸( 2,4-D 酸) [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 (2,4-D)] 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 2021 年 4 月 1 日 ~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案调查的产品包括钠盐、 2,4-D 酸、2,4-D 酸中间产物(盐和酯) 、2,4-D 酸全配方产品 以及所有形式的 2,4-D 酸。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
2918.99.00.43、2918.99.00.44、2918.99.00.48、 3808.93.00.61、3808.93.00.71、3808.93.00.79。澳大利 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向澳大利亚工 业、能源和减排部部长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
利益相关方应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前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 材料至 investigations1@adcommission.gov.au 或邮寄至
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Unit 1,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或致电+61 3 8539 2408。
2002 年 4 月 2 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 2,4-二氯苯氧 基乙酸( 2,4-D 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 年 3 月 24 日, 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 5% ~ 10%的反倾销税。2007 年 7 月 9 日,澳大利亚对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 酸)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 案调查,并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 年 8 月 10 日,澳大利亚对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乙酸( 2,4-D 酸)
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3 年 1 月 13 日,澳 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护局(The Australian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Service)发布 2013/13 号公告,对该案 作出第二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起,继续对 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税。2017 年 7 月 20 日, 澳大利亚对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 酸)进行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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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8 年 3 月 5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 委员会发布第 2018/21 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 对涉案产品征收 25.6% ~ 35.3%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
public-record/604_-_002_-_notice_-_adn_2022-034_-_ini
tiation_of_a_continuation_inquir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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