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4 月 20 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 (GECEX)发布 2022 年第 327 号决议,对原产于德国的乙二醇单 丁醚[葡萄牙语: éter monobut ílico do etilenoglicol(EBMEG)] 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的反倾销措 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 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德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 税,税率为 22.6%。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 2909.43.10。本决议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5 年 7 月 6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SECEX)发布 2015 年第 44 号公告,对自德国进口的乙二醇单丁醚启动反倾销立案调 查。2016 年 4 月 22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 2016 年第 37 号公 告,对原产于德国的乙二醇单丁醚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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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 27.5%,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22 日,应巴西国内企业 Oxiteno S.A.的申请,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 2021 年第 28 号公告,对原产于德国的乙二醇单丁醚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 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327-de-20- de-abril-de-2022-39454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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