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凌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正式声明,表示根据特朗普总统的要求,考虑将对华301措施中2000亿美元产品清单的征税率从10%增至25%。这给日益紧张的中美经贸摩擦再次加码。
金诚同达国际争端解决团队强烈建议受影响中国企业立即行动起来(如机电、纺织品、化工产品、橡胶(含轮胎)、钢铁制品),同美国进口商及下游用户团结起来,积极利用7-9月间进行的对2000亿美元清单的公众评议程序,争取将自己所涉产品从最终的征税清单中排除出去。相关行动方案见本文后半部分。
8月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事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有报道说,美方计划于今天晚些时候宣布对价值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关税,税率从10%上调至25%。中方对此有何回应?近期中美双方是否就经贸问题进行过沟通?是否讨论了如何缓和当前中美紧张的经贸关系?
答:中方在中美经贸问题的立场是非常坚定、明确的,没有改变。美方的施压和讹诈不会起作用。如果美方采取进一步升级举动,中方必然会予以反制,坚决维护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至于你问到中美之间沟通与对话问题,我想说的是,中方始终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处理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我们为此作出的努力和展示的诚意,国际社会非常清楚。同时我要强调,对话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在规则之上,建立在信用之上。单方面威胁和施压只会适得其反。
行动方案
中国企业、产业需要立即行动起来,发动在美利害关系方通过USTR的公众评议程序争取降低税率及将自己所涉产品从征税清单中排除。
在今天凌晨的公告中,USTR说明,考虑到拟提升征税税率,所以对相应公众评议程序进行调整。目前,公众书面评论意见的提交截止时间从8月30日推迟至9月5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时间延期至8月13日。
公众评议程序能够起到非常积极的效果,之前4月份发布的涵盖1333个八位税则号的500亿美元征税清单在公众评议程序后就删除了515个税号。
排除的理由
在决定是否排除时,美国贸易代表主要考虑:
1. 该产品是否在中国之外有可替代的货源(如果仅中国能供应,则排除可能性较大);
2. 是否关税会严重损害提出申请的美国企业或是美国的利益(如果不进口该产品会导致美国国内大量就业岗位的丧失,则排除可能性较大);
3. 该产品是否对中国的相关工业计划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果相关产品同中国制造2025不相关,则排除可能性较大)。
企业应对建议
准确确定产品是否在本次新增的拟征关税清单中
企业在应对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自己出口美国的产品是否在清单中。由于美方公布的清单使用的是美国的税则号,同中国税则号并不一致,因此我们建议企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排查。
· 确认出口美国产品的中国税则号前6位,根据6位税则号进行初筛,看是否落入清单中(由于海关税则号的前六位在全球是通用的,所以可以以此为标准进行初筛)。
· 如果按照6位税则看产品落入清单,则进一步查看清单中该6位税则下每一8位税则号下的产品描述。如果出口的产品符合相关描述,则初步确认产品落入清单中。
· 将所涉清单中的美国税则号及描述发给美国进口商,请其最终确认。
如果产品落入清单,企业应立即行动起来
立即联络美国进口商,请美国进口商提交反对征税的评论意见并申请参加于8月20日-23日举行的针对公开评论的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截止日为8月13日;20-23日为目前时间,不排除USTR变更该时间,待正式公告后,我们会跟进报道)。
8月13日前,提交参加听证会的申请:美国进口商需要提交参加听证会的申请。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听证会证词概要,并可以同时提交听证会前书面评论意见。参与听证会申请需要在www.regulations.gov网站中USTR–2018–0026案号下提交。该申请需要同时发送给301investigation@ustr.eop.gov。
8月17日前(注:该时间可能变更),提交书面评论意见。书面评论意见应在www.regulations.gov网站中USTR–2018–0026案号下提交。评论意见应当包括:
· 拟征关税清单是否应保留、移除或增加具体海关税则号,并就认为应予移除或增加的海关税则号,具体说明相应关税措施对于消除中国有关行为及政策是否可行或有效,以及是否会导致对美国经济的不成比例的负面影响,包括对中小企业及消费者的影响。
· 拟征关税税率是否应增加,增加幅度如何。
· 拟征关税涉及的总贸易金额的适当水平。
8月20-23日(注:该时间可能变更),请美国进口商按时参加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发言将有助于将产品排除在征税清单之外。
9月5日,所有书面评论意见提交截止。
耐心等待美国贸易代表最终就本次新增征税清单发布修订后的征税清单。
根据之前的经验,所有书面评论意见提交结束后24天发布最终措施;之后21天正式开始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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