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英国正式启动脱欧程序,计划于2019年3月30日完成脱欧谈判,2019年3月31日到2021年3月30日为英国脱欧过渡期。英国脱欧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将产生深远影响。在贸易救济领域,对英国、欧盟和中国也会产生影响,有机遇也有挑战。我国政府、商协会和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努力创造于我有利的国际经贸环境。
一、英国脱欧给英欧中贸易救济领域带来的变化
英国脱欧后一个重要问题是:英国、欧盟和中国如何处理与其有关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从法理上分析,欧盟和中国似可维持现有措施,英国似可直接保留欧盟现有措施。因为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规定》没有规定在此情形下欧盟、中国有依职权自主复审义务,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英国也有适用欧盟措施的依据。但事实上,欧盟和中国现有措施是根据欧盟28国数据计算出来的结果。英国脱欧后,这些措施的延续基础可能发生变化,保留措施的合法性可能会被质疑。因而,英欧中政府将如何处理相关措施,值得关注和研究。
(一)英国政府启动自主复审程序。英国政府已开始对欧盟现有措施进行梳理,拟通过复审只保留对英国产业有影响且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措施。2017年11月28日,英国国家贸易部发布征求意见通知,收集证据以确定英国产业利益在欧盟措施中所占比重。如果英国产业申请提出保留措施,或者申请不能满足3个条件的话,英国将终止这些措施;对于符合3个条件的申请,英国拟维持这些措施。这3个条件是①产业提出保留措施申请;②申请得到国内产业足够比例的支持;③国内产值在国内市场上的份额超过一定比例。
(二)欧盟可能不会发起自主复审。欧盟现有贸易救济措施案件116个,其中与中国有关的66个。目前,欧盟就英国脱欧后如何处理现有措施未有任何动静。根据分析,欧盟倾向于认为欧盟27国继续执行现有措施具有合法性,因此不会主动发起自主复审。
(三)中国亦倾向于不发起自主复审。中国现有针对欧盟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共约30个。中国政府亦没有义务因为英国脱欧自主立案发起调查,因此应倾向于不主动发起复审;中国针对欧盟措施今后如何适用于英国方面,将受中英经贸关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国政府尚无明确表态。
二、英国脱欧在贸易救济领域给中国企业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带来的机遇主要有:
(一)英国将构建独立的贸易救济体系,强调自由公平贸易立场。2017年10月9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政策指导性文件,题为《为英国未来贸易政策做准备》。文件指出英国政府将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继续坚持自由贸易的基本立场。英国将组建贸易救济局,对于贸易救济局的裁决,国务大臣可依据公共利益拥有否决权。在司法审查方面,还将设立独立的法庭审理此类案件。英国表示将致力于构建公正、均衡、高效和透明的贸易救济体系。
(二)英国无意全部延续欧盟措施,倾向于只保留涉及重要利益的措施。英国政府承诺,只保留对英国商业有切实影响的贸易救济措施,且这些措施必须符合3个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更加严格,将有利于减少维持措施的可能性(如果该产品国内产值在国内销售市场上占比很小的话)。
(三)英国欢迎来自中国的贸易投资,有可能在脱欧后遵守中国入世议定书15条。英国历来认为欧盟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过于严苛。在欧盟反倾销法新修正案表决过程中,英国、丹麦和瑞典认为该法案体现贸易保护主义而持反对态度。英国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欢迎来自中国的贸易投资。经分析,英国政府有可能对遵守中国入世15条持较为积极的态度。
带来的挑战主要有:
(一)欧盟内部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将加强。英国退出欧盟将导致欧盟内部主张自由贸易的力量大为削弱,必然对欧盟贸易救济领域造成负面影响。
(二)欧盟倾向于维持所有贸易救济措施。对欧盟而言,最简单也最有可能的处理方法,就是维持所有贸易救济措施。我国企业虽然可根据情势变更提出复审请求,但必须提供充分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英国脱欧引发认定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动摇欧盟继续征税的根本。
(三)中国有可能面临欧盟产业提出临时复审的申请。虽然中国对欧盟的措施因英国脱欧不一定构成临时复审的必要条件,但如果欧盟企业提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中国政府则应给予复审。例如,原案件中欧盟出口产品多数来自英国,英国脱欧后导致欧盟产能和出口量大幅下降,这符合申请临时复审的基本条件。
三、发挥我国“四体联动”机制作用进行有效应对。
在贸易摩擦案件中,无论是政府、还是行业和企业,除非明确向对方主管部门表达意见,否则不能期望自己的利益会被考虑。英国脱欧给我国企业提供了终止措施或降低措施水平的宝贵机会。有关政府部门、商协会和企业应发挥“四体联动”机制的作用,将应对工作前置,发挥各自优势,协同作战,打一场有准备的应对之战。
(一)本着积极友好的态度积极参与英国“证据收集”程序。在政府部门指导下,由商协会组织企业参与英国的“证据收集”,提交于我有利的答卷;以中国工商界名义发表评论意见,表明我方友好合作态度。在英国审查措施阶段,组织企业提交证据,表明我方意见。加强与英国产业界、上下游用户接触和沟通,增信释疑,游说对方发表对我有利的评论意见。贯彻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和“扩大进口”方针,搞好与英国的经贸关系,促使英国脱欧后遵守中国入世议定书15条。
(二)谨慎务实,从个案上入手向欧盟提出复审申请。2019年3月以后,针对个案情况,我国商协会和企业在充分掌握有利证据材料的前提下,可向欧盟提起相关案件期中复审申请,积极争取终止措施或适当调低反倾销税率水平。
(三)中对英国宜宽容,可考虑撤销对英国的措施,除非我国产业提出不同意见;对欧盟27国可维持现有措施,只有在对方提出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我方才给予有条件的临时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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