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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预警

    终裁!钢制轮毂遭美国双反终裁合计征收近700%税率

    2019-03-28  点击:[]

    2019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231.70%、补贴率为457.10%。如此一来,美国商务部对华钢制轮毂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合计近700%。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终裁具体情况如下:

    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单独税率,所有的中国企业均适用“不利可得事实规则(简称AFA规则)”,其倾销幅度为231.70%。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具体情况如下:

    裁定强制应诉企业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誉泰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不利可得事实原则”(AFA)均获得457.10%的惩罚性临时反补贴税率;中国其他企业:457.10%。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9年5月6日对华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9年5月13日发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8年4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企业Accuride Corporation和Maxion Wheels Akron LLC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制轮毂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8708.70.4530、8708.70.4560、708.70.6030、8708.70.6060、8716.90.5045、8716.90.5059、4011.20.1015、4011.20.5020和8708.99.485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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