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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预警

    美国对华床垫作出反倾销初裁  征收最高逾1700%临时税率

    2019-06-05  点击:[]

    2019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床垫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8.56%~1731.75%。裁决结果具体为:

    1.出口商和生产商均为香港保利安公司(强制应诉企业):38.56%;

    2.出口商和生产商均为际诺思(厦门)轻工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强制应诉企业):84.64%;

    3.包括达特中国有限公司(香港)、惠州乐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东)、佛山市智联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金星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梦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内的逾20家单独税率企业:74.65%;

    4.中国其他企业适用“不利可得事实规则(简称AFA规则)”:1731.75%。

    美国商务部在发布对华床垫反倾销初裁公告的同时,作出紧急情况初裁,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香港保利安公司和际诺思(厦门)轻工制品有限公司不存在为规避肯定性裁定结果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的紧急情况(一般指自立案申请之日起最少3个月内出口量增加15%以上),但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以及中国其他出口商/生产商存在上述紧急情况。因此,上述初裁将对本公告发布于美国联邦公报之日前90日内存在紧急情况的企业在美国报关的床垫追溯适用,并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署予以追溯执行。

    2018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9家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床垫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9404.21.0010、9404.21.0013、9404.29.1005、9404.29.1013、9404.29.9085、9404.29.9087、9404.21.0095、9404.29.1095、9404.29.9095、9401.40.0000和9401.90.5081下。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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