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新鲜大蒜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初裁,本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7月9日启动,调查期为2017年11月1日~2018年5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703.20.0000、0703.20.0005、0703.20.0010、0703.20.0015、0703.20.0020等。
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认定:生产商为金乡县鑫瑞果蔬有限公司(Jinxiang Excelink Foodstuffs Co., Ltd.),出口商为Jinxiang Infang Fruit & Vegetable Co., Ltd.,其倾销幅度为4.31美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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