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出证认证

    企业申请优惠原产地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4-09-12  点击:[]

    自中国贸促会2009年8月1日正式签发自贸协定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以来,在全国各出口企业的配合下,我会系统出证量增速迅猛。企业通过网上申请优惠原产地证,方便快捷。由于优惠证书与非优惠证书的填制要求不同,企业签证员对一些细节不甚了解,申请证书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笔者在审证中心工作过程中,总结了一部分企业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希望这些问题能给新注册企业带来一些启示。

    一、 企业注册

    除提交非优惠原产地需提交的注册材料外,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的登记编码为10位数字,由企业所在贸促会在https://www.co.ccpit.org/front/aboutCO备案登记后企业方可申请优惠原产地证。

    二、 商品备案

    1、商品HS编码为进口国税则号,并且在该进口国的最新减让表范围之内。

    2、要填写完整的原材料或零部件构成(包括中国原产),以便贸促会签证人员判定所申请注册商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

    3、优惠区域的选择可以选择多个,目前贸促会可签发的优惠区域有“亚太贸易协定(韩国、印度、斯里兰卡、老挝、孟加拉)”、“中-新(加坡)自贸区”、“中-新(西兰)自贸区”、“中-秘(鲁)自贸区”、“海峡两岸自贸协定”、“中-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中-冰(岛)自贸区”、“中-瑞(士)自贸区”“中韩FTA"及中澳FTA。

    4、商品备案后,请点击“保存并校验”,审核无误后请点击“发送”。商品备案信息贸促会通过后方可网上申请优惠原产地证。

    三、 优惠证书的录入

    1、第一栏“Exporter”,不能出现转口商。

    2、第二栏“Producer”,申请中-新(新兰)优惠证书的必须录入,其他协定的可不填写。

    2、第三栏,转运港和目的港必须点击“选择”键,选择相应的国家和港口;中-新(新兰)、中-新(加坡)必须录入运输工具和运输日期。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优惠证书必须在货物出运前或出运后3天内申请。

    3、编辑商品部分:

    (1)商品的税则号是无法录入的,需要点击“商品备案编号”后的“选择”键,在已选择的“备案申请号”前打“√”,并按“选择”键,商品的税则号则自动显示,并且不能更改。

    (2)商品FOB价值为必填项。此项数据要在优惠证书上显示,数据一定要准确。

    (3)第一法定单位请查阅《中华人民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例如:洋葱(税则号:07031010),其第一法定单位为“千克”。注意:填写的内容为中文,如“千克”。

    (4)申请中-新(加坡)优惠原产地证,在“商品描述(英文)”中除填写商品信息外,还必须填写“HS CODE:+6位备案商品税则号”。

    上一条:CCVO的认证办理说明 下一条:一般原产地证书填写注意事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