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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只有认识到风险才能管理风险

    2018-07-02  点击:[]

    近年来,中国企业布局海外业务数量增多,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明显加快。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别环境、政策法律等差异较大,不少中国企业因缺乏国际化经营经验,特别是对法律风险认知、防范不足,导致在走出去过程中遭遇瓶颈。

    “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但从长远来看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应客观看待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包括金融危机风险、中美贸易摩擦风险、国际政治风险等。”日前,在中国国际商会培训部举办的“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暨中外工商界交流对接会上,中国国际商会培训部部长凌凤杰强调,企业只有认识到风险才能管理风险。

    “目前,中国企业投资发达国家增速放缓,但投资质量有所提高,对新兴市场的关注度持续增长。如果不了解、不识别目的国风险,就无法管理风险。”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马尔科姆·迪金森(Malcolm Dickinson)强调,中企对外投资要重视宏观风险,首先是政治风险,如投资目的国政府效能如何、法律体系是否稳定、投资目的国与中国政府关系等。很多西方国家监管机构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极其谨慎,需要企业格外关注。其次是经济风险,包括一国税率、汇率、信贷利率等。最后是企业风险,一是企业战略风险,如公司国际发展路线和国内战略是否匹配。二是企业运营风险,如没有足够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未能实现利润分配和退出等。除此之外,还存在文化误解、缺少人才等障碍。

    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举例说,比如中缅合作建设的密松水电站就涉及到政治风险,因缅甸政局变化导致工程停滞,给中企带来很大损失。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企业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防范相关风险。

    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斯蒂芬尼亚·卡尔塔皮亚诺(Stefania Caltabian)指出,中企在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同时,也要重视在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投资的风险。

    “现在,中国企业投资欧洲地区的主要目标国包括瑞士、英国、荷兰、德国等,资金集中在房地产、高新技术等产业。中国投资为欧洲创造了就业、现金流、技术,但是也存在保护主义、缺乏互惠等问题。”斯蒂芬尼亚·卡尔塔皮亚诺表示,由于中欧间制度、文化等差异,一些欧洲国家认为中国企业收购欧洲企业是文化侵略,也有很多企业员工对中国管理者的做法表示不满。同时,有些国家虽然位于欧洲大陆,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欧洲国家,如土耳其、白俄罗斯等。这些国家加入欧盟后,给中国企业的合作带来了挑战。

    会上,张建平介绍了企业锁定风险的几个办法。企业可以通过查阅商务部发布的国别报告、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每年发布的“一带一路”风险报告,以及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具体情况。

    斯蒂芬尼亚·卡尔塔皮亚诺介绍了中企在签订涉外法律文件时的注意事项。首先,合作双方先要签订一个意向书或者法律备忘录,包括谈判具体方向等。其次,要签订保密协议。企业在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要有自身关于机密信息的定义。如果目标公司对保密信息进行了分类,企业也要详细判断哪一类信息属于涉密信息。最后,进行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包括了解想投资的业务、调查目标公司的财报是否真实准确、公司详细的合规情况(纳税、抵押、质押等)。

    会议期间,中外工商界代表还围绕“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展开了积极交流、有效对接。中外代表普遍表示,此次培训暨交流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突出,有助于中外企业在“一带一路”市场走得更宽、更远、更稳。

    来源:中国贸促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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