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并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新要求。
自由贸易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香港、新加坡、鹿特丹、迪拜都是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港。我国海岸线长,离岛资源丰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对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9月,我国建立了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目前已经形成“1+3+7”的“雁阵”格局。在11个自贸试验区范围内,都设有一个或者多个具有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旨在减轻企业的关税负担,区内陈列、加工的原材料和商品在离开该区域前都不用缴纳关税,包括区域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出口的产品也不需要缴纳关税,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在我国,保税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都属于这样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被视为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升级版”,意在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的对外开放区域,从而为成为全球贸易枢纽中心提供支撑。
先来看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荷兰鹿特丹以EDI(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为核心构建了公共信息平台,提升了港口的服务能力而实现了储、运、销一体化运营。新加坡在1989年,建立了涵盖海关、税务、安全等逾35个部门的全国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贸易网,极大地增进了贸易便利化,通关时间理论上短至1分钟。而香港,整个行政区划实际上就是一个自由贸易港,除了四个税号(酒类、烟草与香烟、碳氢油类、甲醇)以外的所有货物的进出都可以享受零关税。在香港设立任何形式的公司,注册成本极低,外国投资者可持股100%,资金往来没有任何限制。可见,未来中国的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必须在完善投资管理、营商环境、贸易便利化上下大力气。
上海提出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设想,目标不止于贸易自身,其初步设想是以贸易带动产业,“要把巨大贸易量带来的巨大附加值留下”,核心就是提升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的比重,大力吸引转口贸易,更多地集聚商品物流以及供应链企业,朝着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的方向拓展与发展。离岸贸易就是让贸易行为无需经过自由贸易港,货物可以直接从货源地运往目的地,实际上就是转手贸易活动。而离岸金融则是与离岸交易有关的服务,这种服务让设立在自由贸易港的企业不直接参与交易,只需从事寻找货源、推广市场、协商价格、安排装运、货款结算等业务。2015年,香港的离岸贸易规模已经达到了4.33万亿港币,占其年度贸易总量的55%。离岸金融等服务带来了巨大的贸易量和资金量。
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一个新时代。“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深入发展,必须要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出发,综合利用全球资源,布局更高水平的价值链平台。正在努力从贸易与制造大国向资本与产业强国转变的中国,需要深度嵌入全球金融与贸易分工价值链,需要深度实现管理体制和对外贸易话语权的强力转身。因此,自由贸易港成为推行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桥头堡”,具有领航的作用。
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要让自贸港海关一线真正放开,货物自由流动,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入港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简化一线申报手续,有利于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居于更加优势的位置。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推动离岸贸易发展,借助离岸贸易带来的商品信息、订单信息、物流信息、商家信息等搭建资源高效配置的平台,提升对外贸易的活力和增长动力。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要实现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的重大变革,打造具有世界级开放水平的贸易平台,为中国对外贸易的转型升级提供最大的助力。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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