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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动态

    关于印发《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2-12-20  点击:[]

    关于印发《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贸促会(国际商会)、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贸促会、临港产业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市会各部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贸促系统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市贸促工作的新动向、新情况和新经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信息工作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将各县区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专职信息员及市会各部室信息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2月28日前报至市贸促会信息展览部。

    联系人:张永坤 电话:8139072 传真:8139936

    电子邮箱:zhangyk1117@163.com

    附:信息工作制度

    2012年12月20日

    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贸促系统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贸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我会信息工作由信息展览部统一组织管理。各县区贸促会都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市会各部室也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第三条 信息报送内容

    (一)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本系统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四)反映重大活动的专题信息;

    (五)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

    第四条 信息报送要求

    (一)所报信息应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重要信息应由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二)报送信息要注重时效和质量。一是及时、快捷。二是实事求是。三是简短精炼、主题明确。四是所报信息具有代表性和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反映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某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五是反映问题的信息要有建议和对策。

    (三)各县区每月至少上报3条信息,市会各部室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

    (四)所有信息一律网上传送后,再报送纸质信息。重大信息、突发事件应立即电话通报,随后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

    (五)我会将对上报的各类信息择优选用,在临沂贸促网站及《临沂贸促信息》上刊发。重大信息或具有较高质量的信息将报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 通报考核制度

    (一)市贸促会每季度以通报形式公布各县区、市会各部室报送信息的数量及采用情况。

    (二)信息考核采取计分制。

    (三)每年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信息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由市贸促会信息展览部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埃及第51届开罗纺织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香港春夏时装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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